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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会会费标准 |
发布时间:10/23/2024 浏览次数:56 |
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会
会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会会费标准,提交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会第一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同意。
第一条 本会会员
本会会员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二条会费标准
单位会员会费标准为600元/年;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为100元/年。
第三条 会费缴纳
(一)个人会员会籍自批准入会之日起计算。会费可按年缴纳,或一次性缴纳多年。未按规定缴纳会费将视为自动退会。
(二)单位会员会籍自批准入会之日起计算,会费可按年缴纳,或一次性缴纳多年。未按规定缴纳会费将视为自动退会。
(三)山东省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幼儿园,研究、管理、服务等公益性单位组织的单位会员,提出书面申请,经会长办公会同意可免缴会费。
(四)有离退休会员、特殊困难的个人会员,提出书面申请,经会长办公会同意可免缴会费。
(五)在校学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减半,缴纳会费50元/年。
(六)分支机构的会费标准按此标准执行。
(七)会费应按年度及时汇入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会银行账号。
第四条 经会长办公会同意减免会费单位及个人,减免明细表经会长、秘书长签字存档。
第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研究会秘书处,本办法经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会第一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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